房产的问题,其实也是同类的问题。正因为认定了资源的有价,政府才有理由将土地资源拍卖给开发商,开发商造个房子,仿佛也为此付出了劳动,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而后再将房子拍卖给老百姓,卖出来却当然就不仅是造房子付出的劳动了。政府的存在,原本是为了更好地使用资源的,资源原本稀缺,稀缺就会产生争用,争用就不免打架,为避免双方头破血流,所有才需要政府,政府本来就是因为可以解决稀缺资源的合理使用而存在的。而现在的政府却来个渔人得利,将资源的产权归它了,难怪这阵子自由思想大为流行,其实就为了让百姓心甘情愿为政府财政奉献一生。对百姓来说,资源交在政府手上,是为了资源能更好地被利用,能解决老百姓面临的问题,因而政府不是资源的所有人,政府只是资源的协调人,政府是没有理由用资源谋利。政府的收入应当来源于政府对资源的成功协调,使资源尽到了更大的效率,生产出了更多的产品,从产品中获取政府税收是有理由的,因为这是政府协调工作的成果,政府付出劳动自然应该得到收入。但从资源获取收入,则完完全全是土匪逻辑了:“老子打下的天下,天下就是老子的,想在老子的地盘里过日子,就得掏钱出来”,这就不是政府行政,而是土匪收地皮费了。
政府不拥有资源的产权,那么是否意味着就该让开发商拥有产权?只要产权不在政府手上,政府就可以与土匪无关了?事实上,这就是咱们的精英人士最热衷的“小政府”模式了:政府当土匪的确不合适,那么就精英来干,精英干土匪,名正言顺,精英本来就是只讲挣钱不讲道德的,你见过讲道德的精英吗?资源私有化到精英头上,精英来收地皮费,太正当了吧?政府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这种体制,有敢不交地皮费的,敢不尊重精英的产权,蓄意破坏精英们的财产权利、因而破坏了伟大的个人自由的,立马抓起来关3年。这种模式下的政府就是“最小政府”了,除了保护有钱人的财产啥都不干,充任的就是有钱人打手的角色,这种政府岂能不小?这种模式下,政府的确不是土匪了,但其实不过是大土匪化作小土匪而已,每一个开发商都是一个小产权人,都是一个小土匪。而小土匪来收地皮费就是合理、正当的了?一个人霸占所有资源,的确不太是东西,可以称作专制,但把资源分到一小撮人头,就不是专制,而是“自由民主”了?西方人的“自由民主”其实就是这样的货色,把大土匪搞成了小土匪,“民主”就完成了,“自由”就实现了。但对中国人来说,“民主”,应该指的是人民对资源的使用能做主,不让资源被霸占,让资源可以尽可能多地服务于人,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吧?
因而对房产问题的解决,最终就落实在土地资源的所有权问题上,土地资源既不能国有,被政府霸占,也不能私有,被开发商霸占,而应该是“德有”,即“有德者居之”,谁能够使资源解决更多人的需要,谁才可以拥有资源的处理权。资源不是被用来卖的,而是被用来解决人们面临的问题的。比如说,政府的卖地财政,是为了解决百姓面临的问题,还是为了解决政府自身的问题?这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资源的“有德者居之”,说起来很容易,但如何做呢?其实也不难,有了思路,不愁没有方法实现。在资源的买卖被禁止之后,那么剩下的就是如何利用资源服务于人的问题了。以土地资源来说,现在正在进行城市化,城市原有居民要改善居住条件,城市新居民要有房子住,这些需求都是政府该解决的问题,解决不了问题,当什么政府,不如回家卖红薯去。政府不是资源所有人,政府只是资源的协调人,城市规划是政府做的,政府知道哪里的土地资源可以满足居民的需要,政府就该将这份资源提供出来。有了资源之后,如何造房子,是居民的事,不是政府的事。要房子的居民一多,就需要协调,协调才是政府的事,政府帮助居民成立建房小组,为建房的资金提供安全保障,居民建什么样的房子可以符合政府规划,但怎么建房、找谁建房却是居民自己的意愿。在这种方式下,象潘石屹一类的开发商就成了建筑商了,他只有造的房子又好又便宜,居民才会让他来造房,小潘就由卖房子的真正变成造房子的了。这种方式下,小潘想干坏事都干不了,开发商没了资源的特权,就没了干坏事的资本,就只能好好造房子了。对政府来说,提供了资源,完成了协调工作,收点费用也相当正常,这时政府的收入就是完全合理的了。
现如今的政策,不去触动土地资源的所有权问题,因而坏事总是要干的,房子总是要卖高价的,但太高了老百姓要闹腾,可能威胁到统治的基础,于是出面充好人,又是限价、又是限时,一会“八条”、一会“九条”,出台的政策都凑成一副麻将了,要说这些政策不是为了老百姓倒也说不上,但有没有效果呢?不仅制止不了开发商谋利的冲动,反而被人指责干预市场,以行政命令来干预经济。前一阵子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之后,天真地相信炒卖资源的市场可以解决问题,但实际不过是培养了一批小土匪。这阵子要和谐了,对小土匪们限制了,但资源的费用依然要收,“租”还是要拿,不过收或拿却被赋予了“人民”的名义,披上了正义的外衣,说是收上来的钱是用于服务人民的,用于转移支付,造廉租房的,这花招能不能解决问题?其实只要想一下,如果一个小孩手头有钱,但你却没有,那么该怎么办?当然是告诉那个小孩:“你不会花钱,把钱给我,我帮你花,肯定让你满意”,想当初咱就是这么骗弟弟妹妹的钞票的,钞票到了我手上,当然首先是解决自己的需求,顺带再糊弄一下弟妹,政府也不过用的是同样的花招而已。这招术里你可以看到,资源的所有权永远在政府那头,打死他也不愿放弃,为何?因为这就是真正的权力所在。所以,只要资源的所有权不能交到老百姓手上,老百姓就要么是被开发商坑害的材料,要么就是被政府和谐的材料,永远不可能真正做主,不可能解决自己的问题。兴亡百姓都苦的原因其实就在这里。
老百姓要摆脱被人规范、被人钳制的命运,就必须要求资源的所有权,只有资源所有权对每个人开放了,百姓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以房产问题来说,将建房的主导权交到百姓之后,就可以发现,无须限价、限时了,怎么造房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什么价钱造,什么时候造好都是百姓自己的事,政府没有责任,政府既不需要对开发商造房子干涉,也不需要对百姓怎么造房进行干涉,房屋的定价就成为完全市场决定的了。你可以看到,市场本身并非罪恶之源,是用法不对才使市场成了帮凶。市场本来是用于交换产品、交换服务的,而当资源进到了市场之后,市场就成了资源所有人掠夺财富的法宝了。资源的主导权到了百姓手上之后,你就可以发现,现在中国社会的种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了。房地产的种种调控不再是必要的了,市场可以给出房屋的合理的价钱,这时的市场就是真正的产品与服务的市场,是可以对商品给出合理定价的市场。资源对百姓开放之后,资源的炒作就不再可能,通货的需求就不再高涨,国外的热钱就没有机会再进来炒卖了。对政府来说,资源对百姓开放,百姓就无怨言了,百姓有需求就可以使用资源,出现资源稀缺引发的冲突,政府出面协调,协调不了,哪个老百姓能协调就由他来当官,再解决不了,各自回家蒙头想主意,谁的法子好谁来干,这样百姓还有什么怨言?百姓一安定,政府就稳固,安民才能强国。古代中国的政治观念中,政府是建立在“民心”上的,那么如何“民心”?其实就在于将资源真正交给百姓,政府只充当协调与人才遴选,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这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不二法门。《老子》中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小鲜”是如何烹出来的?其实就在于资源所有权的开放。
再回头看一下秦晖教授提出来贫民窟的问题。秦教授的意思显然也是让穷鬼们自己建房去,相信老百姓可以解决自己的问题。那么秦教授与我这里所说的差别在哪里?差别就在制度上。秦教授不对现在的资源所有权制度提出意见,认为资源被少数人占有是天经地义的,但占了太多,穷鬼们无法生活了,秦教授又觉着有些过意不去,秦教授好歹还有点良心,于是就想出了划出块保留区让穷鬼们自生自灭的法子。事实上,当初希特勒对付犹太人也是用的保留区的法子,犹太人太多了,又要杀、又要烧,太费事,赶入保留区,资源就那么一点点,让他们自相残杀,死了自己埋,多省事。老百姓自己本来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如果没有资源,那么如何解决?给穷鬼们一块贫民窟,说起来也是大大的恩赐,就象限价、限时、八条、九条的麻将牌一样,说这不是为了穷鬼好,倒当真不能那么说。这类手法的共同点是,资源还是要自己占着的,能充好人的时候还是有必要充一下好人的,场面上为百姓说话、为穷人办事还是得应付一下的。但资源不交给百姓,百姓靠什么解决问题?这就不是他们管的事了,这时候就有必要灌输自由主义理念了:人应该独立,应该自己解决问题,老板的东西是老板的,政府的东西是政府的,你不能因为你穷,你肚子饿了,就来抢别人的东西,抢东西是违法的,是侵犯别人的自由与权利的。别人有资源,你就去抢,这就是仇富,出了个富人就被你们抢了,国家怎么可能搞得好?说起来这理念也是相当地义正辞严,不考虑资源的所有权,不考虑资源分布的情况的话,还真能骗骗人。但一考虑资源所有权,就立即就可以明白其中的奥妙了:自己负责,但不给你资源,其实就是让你一辈子给人干活打工嘛,资源在老板、政府手上,不听老板话,不听政府的话,你怎么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负责就是要听话,不听话只有死路一条,把自己搞死掉显然不是对自己负责了。资源被少数人占有,再加上这优秀的理念,于是就可以形成一个大部分人听少数人话的现代的奴隶制度了。当然,作为对外表述出来理论,显然不会说让没有资源的人听有资源的人的话,而是说,每个人都该服从法律,但法律就是保护产权的,保护产权就是正义,你应该听正义的话,比较不巧的是,正义站在了产权人一边而已。
如果资源可以卖钱,那么你可以发现,资源所有人就根本不需要做事、动脑了。资源所有人可以将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把使用权加入资源炒作的循环。先放出一部分使用权,将这部分使用权炒高,以后再出来的使用权就是高价了,这就到了收钱敛财的时候了。使用权是有期限的,70年使用权一过,下一轮炒作就又可以开始了。炒高的使用权能达到最佳效果显然是把老百姓创造的财富除了维持生存之外的财富统统吸过来,就象上面自来水举的例子一样,你不仅无偿为他干活,把自己卖给资源所有人,还得帮他数钱,钱少了还得怪自己没本事,为啥不能把自己卖个大价钱?这样的资源所有人还需要干什么活呢?连数钱都有人帮着数了,只需要找地方腐败、享受去就行了。个人如果混到了这样的产权人份上,那就只能是混吃等死了,政府如果也这么干,那么会是什么后果?更何况还是一个一切资源被代表们占有的政府?这完全是一个享受型的等死政府了。
对房地产问题的思考,最终的结果是对资源所有权制度的置疑。资源的私有或者国有,其实都是西方人的所有权制度,都是认定了资源该归某些特殊的人拥有,而拥有资源的人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其他的人都该跟着他们走的,普通老百姓要么听领导的话,要么听老板的话,不听话就只有死路一条,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了。但所有权制度除了西方人的方式之外,中国人其实有更合理的方式,那就是“有德者居之”的模式。资源原本属于大自然的,任何一个人都有理由要求使用资源,资源所以可以在你的手上,由你来使用,唯一的理由是你用的比我好,能满足我的需求。比如说,造房子只有潘石屹会造?我也能造,但如果小潘比我专业,造得比我自己造又好又省钱,那么这时候小潘才有理由造房子,才有理由拥有造房的资源。因而资源对每一个人都是开放的,你拥有资源只能是因为你的能力,而不能靠与能力无关的产权。能力指的显然不是坑人的能力,而是生产产品、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力是靠别人认定的。
“有德者居之”不仅可以用于房地产,对家庭、企业、政府、国家、天下,都一样可以适用。企业是靠生产产品、提供服务而赚钱、生存的,谁能够使企业更好地生产产品、服务于其他人,企业才有存在的价值,谁才能拥有企业,因而企业也不是用于卖钱的,企业自身没有独立价值。企业要长期发展,就应该有一套选取最优秀的人才管理企业的机制,因而企业是不属于某个特定的人的。国家、政府也是这样,国家、政府没有自身价值,没有一套所谓的意识形态,《老子》中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指的就是这意思。政府只是资源的协调人,政府制订的制度就是要让资源到最合适的人的手上去,干得好了,让他继续干下去,干得不好了,就得让他下台、换人,而把资源“产权”了,就不换人了,那么如何能保证经济的效率,如何能让资源服务于更多的人?公平与效率原本是一体的,而正是在“产权”制度之下,公平与效率才分离了。资源不能服务于更多的人,就证明资源的使用的无效率,无效率就换人,谁有能力谁来干,这公平不公平?公平之后才会有效率,要效率自然就要求公平。政府本身如果也以“有德者居之”来处理的话,那么就意味着行政也是一种资源,谁能当官也不是靠上头任命,而应该由百姓选择的,只有最能组织起百姓共同干事业,让人人都能各有所得,都能到他最合适的位置上去的人,才能当官,才该拥有行政的资源。
你可以看到,“有德者居之”是真正“以民为本”的。政府没有任何理由、以任何意识形态来规范老百姓的行为,政府只是百姓利益的协调人,在可能相互冲突的百姓利益诉求之间,找出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因而政府是不规范百姓的需求的,百姓的任何需求都是合理的,找不到解决百姓需求的方法就是政府的失职。“有德者居之”下的政府观念与西方的政府观念截然不同,西方式的政府是有明确理念的,是为实现某种社会理想、某种主义而搞出来的强制性机构,政府的行政方法是以理念为基础的,认定了民主是个好东西就全民干民主,认定了市场是个好东西就全民干市场,认定了计划是个好东西就全民计划上了,西方人的政治其实就是认定好东西的玩意,搞政治就是让其他人都认为他的东西是好东西,这与中国人的“圣人无常心”的说法完全相反,西方人的政府是有“常心”的,并且政府还坚持这个“常心”,直到搞出事情来,搞到自己下台为止。西方人的政府是不在乎民意的,人民反而是应当符合政府的“意”、符合政府的理念,西方的老百姓首要的任务就是守法,而“法”却是政治理念的体现,因而西方政府模式下的老百姓是永远不能自己做主的。中国人这些年来的西化,老百姓也越来越不会做主了,越来越守法,越来越听话,但听话的后果怎样了呢?工作没保障了,房子没保障了,看不起病了,上不起学了。这一切其实都在于政府不是“有德者居之”的,它不以“百姓之心为心”,反而坚持了西方人的鬼话,即那个以私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理念。
所以,“有德者居之”才是真正人民做主的思想,只有让资源对每一个老百姓开放,老百姓不仅拥有建房的自主权,而且拥有实实在在的资源时,百姓做主的时代才真正到来,住房才不再会是一个社会问题。